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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日报客户端 | 记者 孙宏阳
北京市公交专用道优化调整措施将于6月1日起实施,调整内容包括,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、校车允许按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。那么,通勤班车、校车走公交道需要遵守哪些规定?今天上午,交管部门对此进行了解答。
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副处长林志勇介绍,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此次《通告》规定,经市交通委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符合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的专用校车,在确定时间和路线,可以通行公交专用道。
在使用公交专用道时,通勤班车和校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顺序行驶,在超越前方车辆时,只准借用相邻的一条机动车道,超越前方车辆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车道,过程中,一定要注意避让公交专用车道内通行的公交车辆。
单位通勤班车和专用校车,不得在非确定的时间和路线上,通行公交专用车道。另外,按照高速公路分道行驶规定,在没有启用公交专用道的时段,京通快速路、京藏高速、京港澳高速、京开高速最内侧施划有公交专用车道的路段,单位通勤班车、专用校车也不能在最内侧车道行驶。
交管部门做出三点提示——
一是谨慎安全驾驶,通勤班车和校车进出公交专用车道,应注意公交专用道标志和地面文字,在允许的时间段使用公交专用车道;特别是要注意观察车道内车辆行驶状态,在确保安全条件下驶入或驶出。
二是规范有序为先,社会车辆在道路沿线出入口或公交车道借道区,可借用公交车道,但不能影响公交专用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,更要注意提前“打灯并线”,规范驾驶、文明驾驶,避免发生交通事故。
三是服从路面指挥,在遇有道路交通管控等特殊情况时,社会车辆可按照交警指挥或交通标志标牌指示,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。